据美国科技媒体The Verge报道,欧盟本周一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发展人工智能(AI)伦理的新指南以确保其指导方针阻止人工智能胡作非为,并保证在行政和官僚主义的层面上,不会制造出阿西莫夫式的谋杀谜团。,其中明确了AI系统应当满足七项要求。具体如下:
1、技术的稳健性和安全性:人工智能应该是安全的、准确的。它不应该易于受到外部攻击(例如对抗性实例)的影响,而且,应该是相当可靠的。
2、人类作用和监督:人工智能不应该践踏人类的自主性。人们不应该被AI系统操纵或胁迫,而且,人类应该能够干预或监督软件做出的每一个决定。
3、隐私和数据管理:人工智能系统收集的个人数据应该是安全的、私有的。它不应该让任何人接触,也不应该轻易被盗。
4、透明性:用于创建人工智能系统的数据和算法应该是可访问的,软件所做的决定应“由人类理解和跟踪”。换句话说,操作员应该能够解释AI系统所做的决定。
5、多样性、非歧视和公平性:人工智能提供的服务应面向所有人,无论年龄、性别、种族或其他特征。同样地,系统不应该在这些方面存在偏见。
6、环境和社会福祉:人工智能系统应该是可持续的(即它们应该对生态负责)并“促进积极的社会变革”。
7、问责制:人工智能系统应该是可审计的,并被纳入企业可举报范畴,以便受到现有规则的保护。应事先告知和报告系统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。
原文出自[安防知识网]:http://security.asmag.com.cn/news/201904/98443.html